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卐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他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考《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等制订。
制订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尊重中▽医人才成长规律,突出中医办学特色。
本《标准》适用于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结论发布〖等。
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以及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等民族医学类专业的本科教育,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或制订相应的教育标准。
本《标准》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0项)和办学标准▓(10个领域)二个部分。
在办学标准中,分为保证标准(43项)和发展】标准(23项)二个层次。
保证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和必须达到的标准。各高校的本科中医学专业都必△须据此制订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教育评估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保证标准以←“必须”这一词语○表示。
发展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要求和应该力争达到的标准。各高校的本科中医学专业应据此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医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标∮准以“应该”或“能够”词语表示。
本《标准》尊重各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鼓励办〗出专业特色。
本《标准》以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
本《标准》应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和中医∩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