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及治理对策
天津市纠风办、天津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中心MPA 陈媛
天津大学财务处 牟建江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和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仅有十余年的历史,相关的管理和监督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虽然《政府采购法》从2002年开始实施,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寻租行为时有发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背离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初衷。
一、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多发的原因
寻租是指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或▲者说是指那种为了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者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这样一条长长的委托代理链。作为政府采购资金提供▂者的纳税人在这一过程中并无相应的决策或管理权利,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是具有专业知识、专门负责采购的政府官员。作☉为理性经济人的采购主体同样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监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寻租行为的发生在所难免除。首先,市场发育不成熟使寻租成为一种更为普遍的经々济行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市场的不完善导致寻租会获得比寻利更大的收益,各经济利益主体在寻租与寻利之间做出寻租的调整。其次,政府干预经◥济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我国特殊的国情况决定了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干预比较多,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遭到破坏,造成采购过程中政府“无意”、“被动”、“主动”创租。
二、寻租行为的后果
经济学界把寻租行为称为人类社会的“负和游戏”,亦即一场社会整体而言损失大于利得的竞赛。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直接后果是:
——引起社◥会资源的浪费。一方面为了「获得政府的特许权或合同,供应商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游说,或者用金钱和礼品去疏通层层关系,这种对寻租者极为有效的活动,对社会而言却没有任何效率;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为了对付寻租者的游说︼和贿赂而付出人力和精力,以及为使供应商支付的金钱达到自己满意的水平或者为掩人耳目而付出的时间、精力,对社会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此外,政府为反寻租所耗费的人力与金钱导致政府性资金的无谓浪费。
——降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预算编制时,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总体掌握,各采购实体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积极寻租,得到最为满意的财政资金,采购官员在具体采购时,由于市场和法制的不健全,配合供应商的寻租,进行"合谋",而整个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寻租成本则由财政资◢金负担,这样,大量的财政资金被权力阶层侵吞,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导致政府开支扩大,纳税人负担加重。
——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有碍╳经济增长。供应商通过寻租寻求行业垄断,导致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之间的ξ利益失衡,造成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紊乱,同时影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导致消费者剩余下降,阻碍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进而导致社会经济增长速度放慢。
总之,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活动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交易成本极高的复合博弈,具有巨大的外部负效应,如果不加以控制,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治理对策
要消除寻租行为就必须从政府入手,将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施行等全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使得政府的有关采购政策公开化、科学化,从而使寻租者难以寻到政府的庇护,寻租」的成本加大,寻租行为得不偿失。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完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配合《政府采购法》的贯彻执行,要制定大量↘的配套法规,如对供应商资格的规定、招投标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评价标准和程序的规定、采购从业人员资格的规定、仲裁程序的规定等,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使得每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集团,包括政府在内,都能在法律程序「和框架内追求自身的合理、合法的利益,以形成一种有度、均衡、恰当的社会制度,来保证决策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是←对各项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当前,我国寻租行为屡禁不止的关键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如果对政府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尽管有完备的法律、政策而没有人去严格执行,这些法律就会形同虚设。因此,应赋予立法机关和新闻等↑监督部门更大的监督权,使得各项法规、政策、制度的作用真正发挥起来。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寻租行为的成本。首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采购计划、采购程序、招投标过程、申诉途径,彻底杜绝暗箱∞操作,使商家展开充分竞争。其次政府采购官员必须经过公开招考和严格面试方可确定其准入的资格,实行严格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同时辅之以严明的纪律和公正的赏罚,力求杜绝政府☆采购中权力寻租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