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布∴了《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与往↘年一样,新版《目录》页分为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共有36个品目。
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是加入了“框架协议采购”,要求多频次、小额度采ㄨ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 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其中:货物、服务达到20万元、工程达到30万元的项目应当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规则、方式进行二次竞 争, 对已纳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 可以电子形式进行竞≡争采购。需求标准一】致、服务区域相近的框架协←议项目可积极采用◇联合采购形式确定协议价格,减少重↑复采购,提高采╲购集中度。
服务采购方№面,除物业管▼理服务全省100万元以下外,其他品目全省 50万元以下框架协议采购。
分散采购的额◤度,省级以及设县(区)的市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卐为50万元,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省级、市级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今年山西强化了采购人的管理,各采购单位要按照“谁采购、谁尽职、谁负责”原则, 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归口管理, 明确岗卐位职责,细化◣执行标准,以采购需◥求拟定、采购¤合同履行ω、采购绩效评价为重点,强化单位内部的政▓府采购管理控制与监督问责,切实落实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发挥好政府采购的主管♂管理职责,加强对卐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组织、管理和考评。
要求各采购单位要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市场调查、风险审查,发挥采购需◢求的统领作用。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ぷ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加快构 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功⊙ 能,提 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 益,我厅 制定 了 《2022-2023 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注: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是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分类和采购项目的属性特点,列举形成集中采购目录■。其中,字母A、B、C分别指货物、工程和服务,每2位数字◤为一级编码,列明具体的采购品目。采购项目的所属品目㊣ 按照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确定,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2.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 采用框架协 议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其中: 货物、服务达到20万元、工程达到 30万元的项目应当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规则、方式进行二次竞 争, 对已纳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 可以电子形式进行竞 争采购。需求标准一致、服务区域相近的框架协议项目可积极采 用联合采购形式确定协议价格◣, 减少重复采购, 提高采购集中度。
3.经省市级主管预算部门确定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服务的 政府采购项目(含公立医院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项目),由采购人 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执行。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不适用以上集中采〓 购目录,按其规定执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 采购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 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 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有关规定, 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采购 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由采购单 位按照主管预算部门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自行组织 实施。
省级以及设县(区) 的市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 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 省级、市 级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 标准为6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采购 单位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 以上的, 采用公开招标方ξ 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其他 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 采购单位可依法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变 更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采购单位要按照“谁采购、谁尽职、谁负责”原则, 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 加强归口管理, 明确岗 位职责, 细化执行标▽准, 以采购需求拟定、采购合同履行、采购 绩效评价为重点,强化单位内部的々政府采购管理控制与监督问 责,切实落实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发挥好政府采购的主管管理职责, 加强对本部 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组织、管理和考评。
(二)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实施 政府采购的∞提。各采购单位要严格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 额标准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同步编列政府采购预算,落实资金来 源, 细化Ψ 采购品目, 确定采购需求, 执行采购政策, 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应列尽列、编实列细、名实相符, 严禁无预算 或超预≡算采购。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环节。 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计划性, 按年度政府采▓购预 算项目, 编写项目名称、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时间等采▅购 意向内容, 于部门预算批复(确定) 后60日内在Ψ 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西分网和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并按⊙季度进行更 新。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 30日。
(四)各采购单位要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 加强对采 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市场调查、风险审查, 发挥〇采购需求的 统领作用。采购需求拟定环节, 围绕▃采购项目需实现的目标, 根 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 通过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需求调 查,明确和量化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分包确定采购方式、 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 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 同订立、管理安排; 采购⌒计划实施环节, 围绕需实现的采购需求 和充分采购实施的条件因素, 细化明确实质性╱要求, 合理设置评 审因素及分值, 增强同类采ζ 购集中度, 推进采购合同的订立和管 理, 提高采购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履约验收及评价环节, 严格依 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标准, 组织 开展履约验收活动,及时匹配校验合同及验收情况后支付资金, 精准评价采购实施绩效, 确保采购结果实现项目的绩∑ 效和政策目标。加强采购风险控▲制,完善内部多部门参与的审查工作机制, 积极引入相关专家或者机ζ 构专业咨询服务, 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 实现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实质审查和防控。
(五)主管预算单位、采购单位要完♀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 执行机制, 结合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和项目★特点, 积极运用制定 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 措施, 在预算编制、需求拟定、评审过程、履︽约付款等采购全过 程各环节嵌入◇和执行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支持 政策,提升和拓展政府采购政策的引领效应。
(六) 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 需要〖由本部门或者本系 统统︼一实施采购的专用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属于部〖门集中采 购项目。 省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可结合自身业务需要确定部门集中 采购品目及标准, 并由省级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 备案,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开执行。
(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应当 执行编列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 编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 划、执行采购政策功能、和公示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 绩效√评价等政府采购规定〓, 并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政府采购 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 的, 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 式采购, 由财政部门依法实施全过程监管; 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采用招标方■式的, 按照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有关职责分工, 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八) 政府采购依法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 采〓购进口产品的, 严格依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 由省 级主管预算单位集中管理◣和批量论证, 经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实 施采购。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①定实 行管理。
(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及深化政 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进平台开展采购。政府采 购执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坚持政府采购公共性原则,在 遵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则下, 依法做好政府采购交易活动的见证、场 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 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政府采购监 管职责。
(十)财物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市县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 省直管单位、省所属单位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时, 可委托 所在区域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十一)涉及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所需实施 救援、恢复的紧急采购项目, 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项 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由我厅负责解释, 如 因政策调整需要修改、完善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