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属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4〕270号)要求,为总结两年多来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明确“十二五”末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总结和数据填报工作:
一、总结和数据填报的时间节点设定为2014年9月底,填报范围包括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市(县)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高等学校)的总结和数据填报,省属中职学校和中小学请向属地教育局报送相关数据,高等学校只需填报“高等学校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情况表”并直接报送我厅。
二、总结和数据填报的内容
(一)“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明确本市配套经费落实情况、实际教学点数量和教学点教师数量、实施项目教学点数、完成项∑ 目教学点数、培训教学点教师数和比例、应用设备和资源的课程比例、尤其是开设原本不能开出的国家规定课程的教学点数和课程开设情况、已经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教学点数,以及组织教学应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情况等。
(二)宽带网络校校通。总结本市、县、学校的经费投入、推进措施、工作机制和完成效果等情况。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教学点)宽带网络接入和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情况。
(三)优质资源班班通。报送本市(县)的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情况,包括经费投入情况、资源开发方式、现有资源版本和数量,“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形式的资源应用情况,以及其他实用、好用、管用的资源应用模式,明确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覆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课堂教学应用比例等并填写附件3。
(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明确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形式、模式、费用、机制等,按照附件4、附件5的要求报送所有中小学、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有关数据。
(五)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推进情况。请三明市教育局报送三元区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推进情况。
(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各市(县)、高等学校报送本级培训的各级各类教师数量和比例。
(七)其他方面。本地、本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三、报送要求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厅需于10月20日前上报有关材料,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和数据电子版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将纸质材料盖章上报。有关总结内容和数据填报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
未尽其它事宜,请与我厅科技处(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87822128(Fax),邮箱:jytkjc@fj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