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0345-94)演示算盘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演示算盘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使用的演示算盘。
2 引用标准
GB 193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JY 0001 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 教学仪器产品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3 产品型号
3.1 产品以框架结构的材料分为木算盘、塑料算盘、金属算⊙盘三种。
3.2 产品型号执行JY 0026的有关规定。
a.产品♀型号的分类代号为U;
b.品名称的拼↓音字头分别为SP;
c.产品的形式特征代号为:木质为M,塑料为S,金属为J;
d.规格用档位表示。
3.3 型号示例:U-SP-M-13,表示木制13档@演示算盘。
4 技术要求
4.1 算盘的位数不少于13位。
4.2 算盘以算珠在中梁上下颗□数分布为上二下五。
4.3 框架
4.3.1 框架〒要平整光洁,竖框与横々框、中梁应垂直,不得有明显的变形和松动。
4.3.2 木结构要牢固不开胶,有金属包角,漆层光滑均匀;塑☆料框架无明显气泡、杂色和◤凹凸不平;金属结构配合间隙不大于0.3mm。
4.4 木框架应选用∮无裂痕、无疤节、并经脱脂干■燥处理的木材,含水率不超过JY 0001第5.22条的要求。
4.5 算珠
4.5.1 算珠形状如1,尺寸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算珠尺寸
L | δ | Φ1 | Φ2 | Φ3 |
16 | 4 | 6 | 15 | 34 |
4.5.2 算珠的颜色应一至,并与框架位◣杆的颜色反差明显,配色美观。
4.5.3 算珠不得因正常使用和运※输而脱落和开裂。
4.5.4 算珠在位ㄨ杆上应安装端正,松紧适度,拨动灵活,可任意定位,定位后不移动。
4.5.5 使用寿命不少于75000次。
4.6 档位杆
4.6.1 档位杆可测部分全长不少于200mm,两杆中心距不小于42mm。
4.6.2 档位杆应粗细均匀,光滑平直。竹杆应无明显伤痕←、无蛀蚀、无竹节;金属杆╳表面光洁、无锈蚀;塑料杆应有足够的强度。
4.7 塑〇料算盘应能适应气温在-25~40℃的环境条件下贮存,不得变形和开裂。
4.8 塑料算盘〇应能适应气温在40℃,相对湿度为95%的环境条件下贮存,不得有明Ψ 显变形和开裂。
4.9 算盘应有悬挂装置。
4.10 产品外观应符合JY 0001第6章的有关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本标准4.4条用木材湿度计测定,测试方法按GB 1931有关规定进行。
5.2 高低温试验▃:样品放↓入高低温箱内,降温至-25℃,贮存4h ,在升温至40℃,贮存4h,恢复至室温后▓检验,样品应符合ξ4.7条要求。
5.3 潮湿试验:样品放入潮▲湿箱内,先加温到40℃待温度稳定后加湿到95%,贮存4h,恢复室温后后检验,样品应符合4.8条要求。
5.4 本标准4.5.5条的检验方法:将算盘竖直或▽水平固定,在每个算盘不同位置任意选取不少于5个算珠,单侧施力,以最大行程『均匀地连续往复拨动算珠75000次,应符合4.5.3、4.5.4条要求。
5.5 本标准4.4.2、4.5.1和4.6.1条用游标卡尺和塞尺检验。
5.6 本标准其它项目用感官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本产品检验方法为交收检验、例行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6.2 交收〗检验执行JY 0002第4章的规定,检验项ζ 目为4.1~4.4条、4.5.2~4.5.4和4.6.2条 。
6.3 例行检验执行◥JY 0002第5章的规定,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内容。
6.4 监督♀检验执行JY 0002第6章的规定。
6.5 抽样方法执行JY 0002第3.3条规定。 6.6 判定『规则执行JY 0002第3.4条规定,本标准4.1~4.6条为主要性能指标。
7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
按JY 0001第9章的◥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鸿、孙澄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