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J0412型晶体管毫伏表
1 基本性能
1.1 该仪器属于放大检波型毫◥伏表,主要用于测量1mv—300v,20Hz~500kH2的正弦电压。
1.2 测量范围:1mv—300v分以下十一档
10mv 30mv 0.1v 0.3v 1v
-40db -30db -20db -10db 0db
3v 10v 30v 100v 300v
10db 20db 30db 40db 50db
1.3 使用条件:
1.3.1 环境温度:-10~+40℃
1.3.2 相对湿度:85%以下(20℃)
1.3.3 大气压力1.003×105Pa
1.3.4 要避○免外来强电磁场的干扰
1.4 定额消耗功率小于3w
1.5 额定电源电压AC220v±10% DC12v±10%
1.6 外形↓尺寸及质量:
1.6.1 外形尺寸不大于250×110×170mm
1.6.2 质量小于2Kg
2 技术要求
2.1 外观要求:仪表的外壳和面板应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和脱漆锈蚀现象。
2.2 基本误差:
在环∮境温度20±2℃,相对湿度为85%,室〗内无强磁场干扰情况下,输入55Hz 正弦标准电压不超过各挡量程满度值的±4%。
2.3 温度附★加误差:
在23~40℃范围内于温度每变化一度引起的误差◣不超过各档满度值的±0.25%。
2.4 电源电压变化引起的附加误差
当电源电压变化±10%时,仪表附加误差不超过¤满度值的±1%。
2.5 在10000Hz为基准的频率响应应附加误差
20Hz~100KHz:±3% 100KHz—500KHz
2.6 输入阻容:输入电阻应大于800KΩ。输入电容应小⌒ 于50PF。
3 测试办法
3.1 外观检查,用手或目测检查应满足2.1条要求。
3.2 基本误〖差的测定:
用DYB—2型电子管电压表检定仪(以下得称DYB—2)测试应满足2.2条要求。其连接方法如╳下图
使DYB—2输出频率为55Hz。当被测表指示不在■满度时,调节DYB—2交流电压调节旋钮,使被测表指示满度,这时DYB—2指示的误差即为被测表的满度误差♀值。(在DYB—2上,v%指示表100刻度线的左边为√正误差,右边为负误差。)
3.3 温度附加误差的测试
将被测ㄨ表置于恒温箱内,按图200—1连接线路,在第2.3条规定的温度范围内逐步变化温度,用DYB—2测试被★测表的1v挡应满足第2.3条的要求。
3.4 电源电压变化引起的附加误差的测试方法:
将被测表电源线连接在单交流可调电源上,按图200—1连接线路,在第2.4条规定的电源电压范围内变化电源电压,用DYB—2测试被测表的1v挡应满足第2.4条的要求。
3.5 频率特性的测试方法:
测♂试本特性采用以下仪器,按图200—2连接
调节XD22在1KHz,用DYC—5检测,使XD22的输出电压在■1v,调节SH—3,使被测【表在1v挡的指示为0.9v,改变XD22的频率为 55Hz,100KHz、500KHz,调节XD22输出电压,使DYC—5的电压指示值始终保持1v,观查被测表的指示值的变化,按下↘式计算→:
式中:V0--调节XD22前被测表的指示值;
图200-2频率特「性的测试线路 V--调节XD22后被测表的指示值▂;
ε--误差。
ε值应符合第ㄨ2.5条的要求,1V以下各档※按同样方法检查。
在测试毫伏表3V档时,SH—3不衰减,改变DYC—6的测程为3V档,测试法按测1V档同样方法进行。
10V-300V不考核
3.6 输入阻容的测试方法:
3.6.1 输入电阻的】测试:
3.6.1.1 按图200—3连接♀好电路,电阻R可采用1MΩ的直线电位器,DXE—2输出频率为65Hz。
3.6.1.2 把R调至零,调节DYB—2使其满度。
3.6.1.3 再调节R使被测表指针△为满的50%。
3.6.1.4 取下R,用精度为1%的数字欧姆表测出R的电阻值,此值应々满足2.6条要求。(各挡都进行测试)
3.6.2 输入电容的测ω试:
3.6.2.1 用1mH的标准电感接在QBC—3型Q表“LX”与地两接线@ 柱上(取下被测表与Q表的连接)
3.6.2.2 调节Q表“定位零位校直”“Q值零位校直”至零点。
3.6.2.3 将频率●调至252KHz,调节定位,细调,使其定位指针在表盘“QX1”处。
3.6.2.4 调节主调电容使回路谐振,读出C1。
3.6.2.5 按图200—4连接好电路,连接电缆采用75Ω,300mm长的同轴电缆。
3.6.2.6 调主调电容使回路重新谐振,读出C2,输入々电容应为C=C2-C2,被测表的输入电容值应满足第2.6条的要求。
4 检验规则
4.1 检验项目分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试验。
4.2 出厂检验:由生产厂根据标准的第2.1,2.2,2.5,2.6条进︻行逐台测试,经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
4.3 交收检验:用户在收到厂方的仪器后,应按标准第2.1,2.2,2.5,2.6条进☆行抽检。
4.4 例行试验,按国家教委标准JY 7—86《教学用电子仪器的质量检验规则及试验方法》进行。
5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保管
应符合JY26—79《教学仪器一般质量要求(试行)》第六章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教学仪器公司和重庆电子教学仪№器厂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