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1 标准
除技术规范书及附图中提供的技术条件外,投标方╱还将再次确认下表标准的版本(以文字形式通知招标方),并遵照标准要求执行,并将标准通知招』标方。
投标方在本合同下所提供的金具和设备及有关附件应符合下列标准或其他招标方可接受的国际标准。由于部分金具尚无明确的标准,投标方在投ξ 标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制造、试验等标准。
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配合
GB/T2900 电工术语
GB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64-19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试行)
GBJ65-19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试行)
1.2 检验
(1)工厂检验
投标方应在工厂生产开始前15天用信件或电传方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派出工程师到生产厂家为货物试验作见证⌒。
招标方的代表自始至终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地方,投标方应向买方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检查投标方所必须进行的试验。招标方的检查并不代替或减轻投标方对试验结果和生产质量而负担的责任。
(2)在目的站★的检验
在货品到达目的站以后,双方在目的站按提货单对所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验发∴生在装运和卸货时货∞物的外伤情况。
若货物的¤数量和外观情况与合同不符,则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免费为招标方改正或替换货物。
(3)金具成品检卐验
招标方☉认为如有必要,金具型式试验由招标方指定的单位检验,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金具运抵现场Ψ后,若有必要,招标方将按总数◥的1~2%对货物抽样检验。抽样前 3 天通知投标↘方,若投标方不参加或未按时到达,招标方抽样▼试验的结果,投标方应认可。如抽样试验合格,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次抽样试验不合格,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进行第二次加倍抽样试验,如不合格则◣将拒收此批货物,且无论试验合格与否投标方将承担全部试☆验费用。具体试验参照本技术条件及有关标准执行。
1.3 保证书
在输电线路投产○之后的12个月内,由于ζ投标方所提供的货品不合格或设计不合理以及↓设备、材料、工艺、制造、安装、运输和交货不能够满足合同的要求而使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受到损失或延期,则投标方一经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应立即着手免费向买方补偿每种破损、缺陷的产品,并由投标方承担一切费用。
如投标方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不能积极地着★手进行并完成对破损件、不合格品补救工作,因拖延而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时,则招标方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对于上■述工作进行处理,投标方对招标方因此而蒙受损失的所有费用,税务负有责任,投标方应立即向招标方支付与所ㄨ收到的由招标方核准的发票价值相等的全部费用。
2、产品详细说明
2.1 可控放电避雷针
2.1.1术语
标准所用术语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其▆余均应符合GB/T2900的规定。
2.1.2 可控放电避雷针
可控针由三部分组成:可控针头、引下线、接地装置◎的总称。
2.1.3 可控放电避雷针(针头)
由主针、动态环、箝位件、贮能等部件组成的一种装置。
2.1.4要求
适用场所:
a) 现代高层建筑,如大型宾馆、饭店、金融大厦、会堂等;
b) 易受雷击且@包含有大量易损电气设备的建筑,如广播电视塔、微波通讯塔、航空调度指挥々塔、电力过江塔、信号塔等;
c)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对高杆塔、高电压(35kV-500kV)等级的高压输电线路尤为适用;
d) 多雷区∴的大型露天娱乐场、运动场、采矿场和施工作业♀区;
e) 发电¤厂及变电站。
2.1.6原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结构及尺寸
可控针结构尺卐寸
可控针结构尺寸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可控针结构尺寸要求表
适用范围 | 型号 | 针头外型尺寸外径 | 主要 材料 | 重量 kg | 重心高度 m | 底座安装 尺寸D mm | |
直径Φmm | 总高H mm | ||||||
交流 输电 线路 | WX-04X | 1000 | 810 | 不锈钢 | 20 | 0.35 | 100 |
尺寸偏差
可控针各部件的生产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尺寸偏差允许范围◥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尺寸偏差 (mm) |
1 | 长度 | ±5 |
2 | 圆管直径(内外径) | ±0.1 |
3 | 孔径 | ±0.1 |
4 | 孔距 | ±0.1 |
5 | 角度 | ±1° |
电气性能指标
可控针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电气№性能指标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电阻值 (Ω) |
1 | 主针与底座之间 | >106 |
2 | 主针与环之间 | >106 |
3 | 斜杆与环之间 | <0.1 |
外观质量
可控针的各部件应无肉眼可见缺陷,表面▲处理应达到设计使用寿命,部件端面应平滑光洁,底座厚度应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