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某服装有限公司与案外人某学校签订《天津市某区学生校服采购委托加工合同》。原告供货后,该学校学生家长向被告某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原告生产的校服存在无成分标识、棉含量不符合标准等情况,要求予以查处。该区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属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为该学校生产的涉案长裤211条、短裤202条及违法所得30227.8元予以没收,并对原告处以罚款342420元。原告向被告某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原告认为市场监管部门未尽到全面核查义务,请求确认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违法并依法♀撤销。
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原告并未按照《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第7.4规定的要求在校服的侧缝处放置标有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的标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ぷ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检验报告》能够证明涉案上衣、长裤及短裤均不含棉纤维,涉案的上衣和长裤不符合《加工合同》约定的纤维含量标准及后附《检验报告》(18-001056)的纤维含量标准,短裤【不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第4.2.2条的规定。故上诉人出售的校服,应属于不√合格产品。
被诉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具有合法性,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案件,同时也涉及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校服是学生在校日常穿着的规定服装,校服质量与◤学生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校服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委托专门的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查证属实后,依■法对原告作出了行政处罚。本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履职,一方面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警示和督促作用,另一方面也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都知道正品校服】是具有合格的质检报告的,那么,家长如何能够方便快捷地查看校〗服质检报告从而判断校服品质好坏呢?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深圳校服市场已经在普遍使用的校服监管码了,家长扫一扫校服上的智能码,就能查看校服的产品编码、质检报告、生产企业资质等关□ 键溯源信息,实现大众监督。
另外,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校⊙服产品进入市场,扰乱市场,这里也建议广大校服企业引用校服监管码建立校服质量电子追溯制度,维护自有品牌形象。
相信在家长、学校、校服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等的共同监督下,校服发展趋势定会更安全,学生健◎康更有保障,家长也更安心。